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案件68件87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48件63人,不批准逮捕18件21人(含上期存结案件)。
2.共受理审查起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63件89人,经审查,决定起诉76件124人,决定不起诉32件50人(含上期存结案件)。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案件16件17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15件15人,证据不足不捕2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6件15人,上期存结8件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9件16人,决定不起诉3件5人。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受理审查起诉6件6人,起诉2件2人,改变管辖3件3人,期末未结1件1人;
2.诉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人;
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2件2人 ;
4.提出量刑建议2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2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3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3件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件4人,证据不足不捕1件1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经济犯罪案件4件4人,上期存结1件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4件4人,移送单位撤回1件1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
1.纠正看守所混管混押活动违法4件;
2.纠正监外活动违法17件。
六、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1.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书面提出检察建议1件,获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
2.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
3.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6件,履行诉前程序6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3人,不批准逮捕3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6件9人,上期存结4件9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件8人,决定不起诉3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3人。
八、控告、申诉检察
1.受理控告类信访事项2件;
2.受理申诉类信访事项1件;
3.受理司法救助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