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18年,安顺市西秀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某社区建设落成后,由某公司负责该小区1400户贫困群众的物业管理。某公司作为社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单位,在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定期对该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监测,且无相关专管人员巡查和清理记录,供水设备间内有垃圾。

2019年3月,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集中部署开展“二次供水饮水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西秀区某行政单位不依法履行对上述某公司的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线索。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办理,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聘请检测机构检测水质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西秀区某行政机关未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定期对某公司“二次供水”管理维护的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致使该公司未按相关卫生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场所等进行管理维护以致水质不达标,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饮水安全。
发出检察建议

随后,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依法履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的行政监督措施依法查处某公司的违法行为。二是建议监督某公司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规定,对二次供水的蓄水设备加强卫生防护,开展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日常性的水质检验,报送检验报告;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对直接从事供水和管水的人员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方可上岗,对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二次供水符合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及时对西秀区某社区“二次供水”蓄水设备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经西秀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在被建议行政机关的督察履职下,涉案公司存在的12个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此案的办理,体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脱贫攻坚战大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监管部门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舌尖上的安全”——饮水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功能作用,及时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之处,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接,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共同促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而实现检察建议双赢、共赢和多赢的良好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