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鸿主持,班子成员、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参加。
会上,徐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交流发言,并结合部门、个人工作职责开展了研讨,研讨紧扣工作要点对2023年如何开展好工作进行了汇报。
最后,赵鸿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既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要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扞卫党的全面领导,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确实做到为党尽责、为民解难,对照中央、省、州、市及上级院的要求用心用情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牢记和践行初心、使命,以法律监督充分体现党的初心、使命,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满足人民期盼,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中,落实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三要依法能动履职。用检察履职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做到精准监督。要坚持自信自立自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优化检务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