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犯罪检察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164件259人,同比持平、增加3.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7件183人,同比分别增加22.11%、增加22.81%,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0人,同比减少21.56%;不捕率为30.41%,同比下降19.34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483件673人,同比分别增加47.7%、增加47.91%;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58件381人,同比分别增加36.5%、增加39.56%,共决定不起诉166件20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38.33%、增加29.11%;不起诉率为34%,同比下降0.72个百分点。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339人,生效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二)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同比增加13.33%,监督立案率为100.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8件,同比持平,监督撤案率为100.00%。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49人,同比增加16.66%;纠正公安机关漏诉55人,同比增加83.33%。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6件次,同比减少17.85%,纠正率为100.00%。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9人,侦查机关立案9件9人,立案人数占建议移送的比率为100.00%。
5.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增加50%,上级院支持抗诉3件。
二、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件4人,同比分别减少20.00%、减少20.00%;其中提前介入4件,提前介入率为100.00%。
2.经审查,决定起诉4人(县处级干部2人),同比减少20.00%;决定不起诉0人;不起诉率为0,同比0个百分点。
3.对于起诉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7人(含上年度起诉案件),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00%,其中宣告缓刑2人,免于刑事处罚0人;生效无罪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2.羁押期限监督。发现办案超期羁押6人。提出纠正6人。
3.“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5人,同比增加400.00%;已纠正5人,纠正率为100.00%。
4.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32件次,同比增加45.45%;已纠正32件次,纠正率为100.00%。
5.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件,已纠正12件,同比增加50.00%;纠正率为100.00%。
6.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财产刑执行5人,同比— (5.0/0);发现履职不当2件,同比增加100%;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同比增加100%;已采纳纠正意见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
7.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22件22人,发现排除非法证据线索6件6人。
8.收监执行检察16件16人,已收监9件9人。
9.创建检察监督任务154件,开展强制医疗检察监督4次,纠正4件次。开展监外执行检察核查监外人数300人。
10.参与开展省市巡回检察4次,自行开展巡回检察2次。
四、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11件,同比减少88.78%。审结11件,同比减少88.78%。审结率100.00%,同比0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同比减少52.38%;法院同期采纳10件,采纳率为100.00%,同比0个百分点。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同比— (1.0/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办理10件,同比减少71.43%。审结率110.00%,同比上升12.86个百分点。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9件,同比减少70.97%。审结9件,同比减少70.97%,审结率100.00%。
4.民事支持起诉。受理21件,审结21件,审结率100%,支持起诉21件。
五、行政检察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1件,同比持平。审结1件,同比持平,占同期受理数的100.00%。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办理58件,同比增加222.22%。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办理97件,同比增加68.75%。审结97件,同比增加203.12%。
六、公益诉讼检察
1.案件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案件线索75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21件,占比28%;行政案件线索54件,占比72%。立案75件,占受理线索数的100%。
2.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4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1件,占比51.3%;行政公益诉前程序20件,占比48.7%。
3.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占比9.09%;行政公益诉讼0件,占比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占比90.91%。
4.法院审结情况。法院审结10件,其中,调解结案1件;判决7件,一审判决支持7件,占判决案件的100.00%;撤诉0件。司法确认2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
(一)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41人,同比分别增加26.32%、增加32.2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7件11人,同比分别增加16.67%、增加83.33%,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0人,同比增加15.38%;不捕率为73.17%,同比下降8.08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61人,同比分别增加100.00%、增加172.7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8件13人,共决定不起诉21件3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90.00%、增加88.89%;不起诉率为72.34%,同比下降13.37个百分点。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7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00%;生效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
1.审查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共批准逮捕23件30人,同比分别增加43.75%、增加66.67%。
2.审查起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决定起诉28件39人,同比分别增加55.56%、增加85.71%。
(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7人,同比增加150.00%,占公诉审结未成年嫌疑人总数的28.30%,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同比— (1.0/0);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0人,同比增加60.00%。
八、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79件,同比增加58%。其中,来信15件,来访59件,来电2件,网络访3件,信访处理率100%。办理院领导包案首次信访案件8件,完成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7件。
2.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息诉4件,息诉率100%。
3.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4件,同比增加27.27%,经审批,实际救助18人,发放救助金13.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