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司法救助 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向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一万元,让这个困难的家庭过上了暖心年。
据悉,申请人杨某某患有精神疾病,无劳动能力,系李某明强奸案被害人,其家庭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杨某某平时由父母照顾,因父母年迈,每月仅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维持家庭开支,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承担杨某某的治疗费用。认真审查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以保证杨某某能尽快治疗,稳定病情。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展现“司法为民”的政治担当,为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强化“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有机融合,积极做好回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