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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干警承诺践诺争星管理制度
        时间:2013-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保持党员干警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规范承诺践诺争星活动的开展和管理,依据《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争星管理制度的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承诺、审核确定和公示:党员干警要合理依岗承诺,承诺要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完成限时。承诺的事项由上党党小组长、支部书记审核,对于承诺事项没有实践意义、空泛难以落实的,要指导重新确定;各党支部要对党员干警承诺事项建立台账,对审核通过的后的党员干警承诺事项,要采取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监督。

          2.履职践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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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警要根据自己承诺的事项及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履职践诺。对于因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完成所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所属支部汇报,支部调查确认后,同意停止或变更承诺事项的,可以作出调整。

          3.督查考核:各党支部要对党员干警履职践诺情况全程督查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评诺活动,由支部书记对党员干警承诺事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点评。在每季度开展评诺的基础上,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星争星活动。每年年底,结合季度评诺、半年争星及年度最终践诺状况,对党员干警全年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评星程序和标准:各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星争星活动,以支部党员会形式按照个人自评、领导点评、组织终评、公示授星的程序进行。争创一流星,要求工作业绩表现突出;奉公执法星,要求廉洁奉公执法文明;服务群众星,要求窗口服务热忱高效;理论调研星,要求法律研究成果丰硕;无私奉献星,要求长期从检恪尽职守;素质提升星,要求专业技能进步明显;自我升华星,要求培训学习成绩优异;院风宣传星,要求检察宣传工作突出;双联帮扶星,要求双联帮扶效果显着;志愿奉献星,要求公益志愿活动积极。

          5.晋星亮旗程序和标准:年底综合考评支部党员会的形式按照个人自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组织终评、公示晋星亮旗的程序进行。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开展晋星亮旗活动,对全年取得五颗星以上的党员干警挂一面红旗。

          6.激励嘉奖:根据挂星亮旗情况,党总支将适时表彰奖励在承诺践诺争星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党员干警,并对先进模范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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