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10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和第二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前,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充分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会上,各支部书记就2019年度的工作向大会述职,第一党支部书记万红、第二党支部书记常祯分别代表支部委员会就支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开展党日活动、发展党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等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
在对照检查环节,全体党员围绕检察工作实际,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对照“三个检视”,深入查摆的要求,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全体党员坦诚相见、直面问题,开展了互相批评,真正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最后,会议发放了《党员民主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机关各党支部也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建工作带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检察业务工作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