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新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全过程,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立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安全犯罪,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490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批准逮捕41件94人,提起公诉47件164人,涉案金额达4.3亿元。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依法打击利用疫情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涉疫情犯罪3件3人,提起公诉4件4人。市检察院被市委评为2019年度平安酒泉建设优秀单位。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扶贫领域犯罪,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支持农民工起诉50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17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1.8万元。充分发挥刑事追诉、民事监督支持起诉、司法调解等职能,协助有关部门为91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40余万元。选派干警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给予联系村帮扶资金15万元,帮助销售50余万元的蜜瓜、枸杞等特色农产品。
——积极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联合工商联深化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走访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落实重大案件线索院领导包挂督办制度,走访中发现问题29个,全部妥善解决。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权益犯罪,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不逮捕11人,不起诉7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取保候审。专项行动成效明显,2个案例入选全省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公益保护的双重职能,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人,提起公诉38人;立案审查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针对金塔北河湾、阿克塞楚雄矿业公司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鉴定评估等费用共计8800余万元,目前已追回2500余万元。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一十百千万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
”“七查七摆”“六清”行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恶案件14件,批准逮捕6件33人;提起公诉18件122人,纠正漏捕3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7人。加大对“保护伞”案件的查处力度,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人;对2019年立案侦查的6名司法人员涉“保护伞”犯罪提起公诉,法院全部判处实刑,实现了“保护伞”案件任务清结。强化线索核查,各类线索全部清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7件,全部被采纳。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监检办案衔接,依法提前介入调查19件,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16件18人,退回补充调查2件2人。依法审查起诉了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交办的张国一、李彦龙受贿案,依法批准逮捕了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管学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重大案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信访430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组织开展案件公开听证64件次,实现业务条线全覆盖。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8件,回复整改57件。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做好“四大检察”,提升办案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15件708人,提起公诉1217件1834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
147人,不起诉619人,不捕率为20.8%,不诉率为33.8%。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6件2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件;纠正漏捕50人,追诉漏犯5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420人,核查监外执行罪犯880人。针对社区矫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件,全部被采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市妇联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19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继续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案件172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103件、执行监督47件、支持起诉10件。办结各类案件142件,其中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出执行检察建议40件,终结审查18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63件,做好释法息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6件,向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0件,行政机关回复并采纳80件,终结审查20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件。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办理各类非诉执行案件16件。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回应民生关切,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发现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9件,立案审查22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积极在文物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安全等新领域探索实践,立案10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率先在全省范围联合文物保护部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所办案件涉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
件,1件案件入选全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十大案例,2件案件入选全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代表心声,玉门市检察院开展国土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收回国土出让金1490余万元,收回闲置土地207亩。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力度,市检察院与阿拉善盟分院,阿克塞县检察院与青海、新疆三个毗邻县检察院,初步建立生态公益保护工作机制。
三、深化司法改革,在推动落实中激发检察活力
坚持以改革化解难题、以创新提升能力,促使改革创新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主体作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做到放权不放任。新增员额检察官7名、退出3名。发挥领导办案示范作用,两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782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50人次。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030名自愿认罪、真诚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轻缓司法政策,全年适用率为86.4%,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2%。
——加强检务管理。坚持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主动践行检察监督新理念,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采取有效举措降低“案-件比”,全市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1.29。强化过程管理,坚持“五步工作法”,对市委决策部署、业务工作安排定期研判、督促落实。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高站位谋划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肃州区检察院牵头制定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流转指引》,被省委政法委采用,并在全省试点地区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全市检察网桌面云系统建设和应用,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系统配置和培训任务。
四、狠抓自身建设,在履职尽责中提高检察能力
牢记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必须技高一筹的自强要求,扎实推进自身建设,打造“四个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两级检察院3个党支部被市委命名为全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样板党支部”。
——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两级检察院班子建设,交流、提拔基层院检察长2名,充实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6名。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及其他问题督促整改,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深化岗位练兵,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举办的业务培训700余人次。全市3名检察官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占比三成。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始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对2019年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的市检察院机关、肃州区和金塔县检察院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其他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整改。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如实报告过问检察重大事项或不当接触93件次。认真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坚持把基层基础打牢夯实。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推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基层基础更加夯实有力。全市两级检察院有7个院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其中市检察院和阿克塞县检察院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玉门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肃州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调研,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文物保护、生效裁判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11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代表375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4场次。对从法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审慎审查。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在“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6900多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2个集体、1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表彰3个集体、1名个人,省级表彰5个集体、6名个人。1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8个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4项工作分别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一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帮助我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关爱检察工作,主动建言献策,惠以真知灼见。我们深受鼓舞,深感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需持续转变并在办案中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效果还需提升;二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尤其是办理涉及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方面案件能力不足,“四大检察”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弱项;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措施还需细化,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有待逐步完善;四是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强基础、补短板、促发展,以工作实效体现检察担当。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奋斗目标作出酒泉贡献,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促进平安酒泉建设。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措施。深化与监委的衔接,坚决惩治腐败,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出贡献。
二是关注民生保障民利。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民利,让人民群众感受检察温度。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创造更加和谐的法治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维护“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三是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完善“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做强民事检察,抓好民法典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做实行政检察,围绕行政诉讼加强监督,补齐监督短板,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发挥好公共利益代表作用。
四是从严治检建强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深化检察改革,充分发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作用,提升检务管理水平,强化业务素质能力,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细化落实从严治检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履职,干在实处,为富民兴陇走前列、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