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曼,男,蒙古族,1965年12月出生在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先后任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站副站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酒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1年8月17日,曼曼被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肃北县境内分布着数十处黄金成矿带,是全国富金区之一。近年来,每年都有大量的淘金客来此淘金,有的年份甚至达到4万多人。正是这股淘金热,给曼曼大肆受贿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曼曼利用担任乡长、县纪委书记、县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矿山证照办理、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2个单位或个人贿赂款39笔,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10万余元,美元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