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4月28日出生,甘肃通渭人,大专文化程度,历任肃北金鹰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肃北县安监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酒泉市粮食局副局长。2011年12月31日,酒泉市检察院以杨平涉嫌受贿犯罪对其立案侦查,2012年7月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9月28日,杨平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被告人杨平的全部财产,追缴非法所得5737378.05元。
自2001年至2010年期间,杨平利用担任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肃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的职务便利,在黄金废渣废料出售、工程款支付、煤矿资源整合、矿山资源开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数次收受、索取贿赂款1483500元,另有4253878.05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