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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检察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自觉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找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助力乡村振兴为出发点,针对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准确把握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的契合点,以地区特色产业戈壁农业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多个行政机关协同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戈壁农业规范发展。着眼于戈壁生态农业发展保护,将监督关口前移至在园区建设发展中保护,并主动协同多部门履职,促进了当地戈壁生态农业健康发展。2月24日,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是全国最大的戈壁设施农业生产示范县、全国最大的戈壁日光温室基地和有机蔬菜无土栽培示范区,现有耕地面积60.39万亩。近两年陆续建成东洞、总寨、银达、西洞四个戈壁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日光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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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达2.63万亩,形成大规模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由于园区农产品质量追溯点未能全覆盖,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健全,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对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效率不高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因缺乏有效监管,出现因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被退市后,重新流向市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3月,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肃州区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并立案审查。通过走访调查、座谈交流、调取证据、查阅资料调查等方式查明,区农业农村局在戈壁生态园区已建成农残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但其配套设施、检测效率、追溯体系、蔬菜尾菜处置等不能满足戈壁生态农业大规模发展需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不利于戈壁生态农业长远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肃州区院于2019年3月28日在总寨镇戈壁园区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当场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戈壁园区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管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同时向戈壁园区属地乡镇及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的12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与农业农村局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农作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主要领导当场表态将强力推进建议落实。会后,肃州区院持续深入各园区及各乡镇督促跟进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均按期对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实施方案》《肃州区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制度予以完善,并与辖区15个乡镇签订农产品目标责任书。15个乡镇共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44项,签订目标责任书68份,与辖区企业、合作社签订承诺书73份,实现了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全覆盖、网格化。四个戈壁农业示范园区均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全区新增农产品检测追溯点8个 15个乡镇均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建成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备专职检测、监管人员45人,全区81个行政村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47个行政村配备农残速测仪等设备。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自检察建议发出至回复之日检测站共对农民自产及集贸市场蔬菜开展农残检测1800余次,均在合格范围内。 

          肃州区院收到相关单位书面回复后,在扎实开展“回头看”的同时,持续发挥检察智慧延伸服务功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戈壁园区生态保护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区委、区政府于2019年7月2日向全区各部门下发《关于在戈壁生态农业建设中运用检察资源加强公益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肃州区院研究制定《服务戈壁农业生态产业园公益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与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卫健、环保等8部门签订《关于在戈壁生态农业建设中运用检察资源加强公益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协作机制》,确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等7方面的协作机制。2019年7月26日,肃州区院在东洞镇戈壁园区召开由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8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戈壁生态园区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对检察建议“回头看”情况进行通报,并呼吁各部门共同发力,全力保护无公害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保护戈壁生态农业园区生态环境等公益。 

          与此同时,针对戈壁生态农业园区等地的农残垃圾可能污染环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残垃圾均集中处理循环利用,有效防止对园区等地环境造成污染;对农产品抽样检测频率由原来每月一次增加为二次以上对戈壁产业园区及辖区内重点乡镇的蔬菜种植基地、种植大户、“三品一标”获证企业进行了大面积、大规模、全覆盖的蔬菜农残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上传甘肃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公布结果,确保销售的蔬菜等农产品达到安全标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辖区内244家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培训,并建立了肃州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据库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 

              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管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肃州区检察院以戈壁农业园区生态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切入点,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工作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保护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的合力,为戈壁生态农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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