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酒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及酒泉市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令》落实见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林草资源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林草生态建设,近日,市检察院、市林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的意见》,分级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森林草原生态保护新格局。
“林长+检察长+警长”(以下简称“三长”)协作机制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林长制办公室、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适时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林草资源保护监管职责;落实涉林草领域“两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涉林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形成林草资源监管工作合力,增强全市林草生态系统稳定性。
《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坚持协同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和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正确处理林草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警长各自职能优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草治理突出问题,落实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发挥检察长、警长“法治助手”作用,协调整合各协作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共同推动森林草原生态保护。
《意见》明确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案件信息共享、问题会商研判等14项协作机制。通过“三长”相互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移送案件线索管理台账,按时向移送方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作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于调查取证、鉴定评估、勘查检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相互提供专业协助。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生态资源保护、严格行政执法、涉林案件办理等重点疑难问题。建立诉前沟通磋商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圆桌会议、宣告送达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实现诉前程序价值最大化。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督办上级交办、转办、督办及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创新工作举措,联合开展培训,推行检察长、警长参加同级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察,共同解决重大问题。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讲好林草生态保护案例故事,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法律意识。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林草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件,立案7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涉及占用林草地共计731.51亩。通过办理中央督查和媒体曝光案件,分别在敦煌和金塔建立560余亩的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和生态修复法治教育警示林。
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检察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
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林草资源整治监督“回头看”工作,依法办理涉林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同时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建好用好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并加大林草资源保护有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