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检察机关利用“开学季”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近日,全市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强化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和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助力维护好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酒泉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开学季有利时机,根据工作要求和当地实际,有的放矢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深入校园讲好“法治第一课”
两级检察院持续将法治进校园作为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举措,积极走进学校讲好“法治第一课”。肃北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岩受聘为肃北县蒙古族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为学生讲授了一堂法治课,发挥了讲好法治第一课的头雁效应。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春花带领未检干警深入敦煌市幼儿园,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为小朋友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启蒙课,全校师生通过视频连线全程参与。肃州区检察院、金塔县检察院、阿克塞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校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向学生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玉门市检察院邀请玉门市石油机械中等专业学校、玉门市第一小学的70余名学生来到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开展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教育课。 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两级检察院积极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对辖区内文身经营场所未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文身店营业执照中未排除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瓜州县检察院深入辖区内各纹绣店以及可能提供文身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并随机查访瓜州县初中在校学生是否存在文身、是否有意向文身等情况,查找问题线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肃州区检察院针对已办刑事案件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对所涉文身店进行摸排,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打好基础。敦煌市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助力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
两级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公益诉讼职能等方式,助力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公共设施安全。敦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春花与未检干警参加敦煌市第四中学开学典礼暨扩展训练汇报表演,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同时,对宿舍楼、食堂、教学楼、监控室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督促学校完善校园安全治理工作。肃州区检察院、肃北县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对校园周边交通警示标志设置设施等进行实地走访,排查安全隐患,助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金塔县检察院干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再深化
两级检察院持续加大力度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社会合力。瓜州县检察院未检干警深入宾馆、社区、公园等场所,针对不同的人群、职业特点,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向群众讲解报告的主体、内容、义务以及不报告将承担的后果,促进群众增强主动报告意识。阿克塞县检察院深入辖区内宾馆,督促宾馆经营者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信息等“五必须”要求,并向宾馆从业人员宣传强制报告制度,讲解需要报告的情况、报告方式等规定。 开学季期间,酒泉两级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宣讲15次,利用“两微一端”进行线上普法3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受教育在校学生近万人。深入100余个各风险隐患场所调查走访,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归类整理立账,在掀起校园学法守法用法新热潮的同时,为下一步专项工作夯实了基础,为努力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持续助力。酒泉未检工作将依托文身治理、防范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落实等专项活动,确保一体化工作优势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