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暨种业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全市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暨种业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建春主持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裴青山参加会议,肃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鹏致辞。
王烨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助推乡村振兴和种业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种业安全和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种业司法保护工作,为我市乡村振兴,建成国家核心种业基地目标实现贡献检察力量。二要紧紧围绕服务戈壁生态农业,加强种业司法保护、解决农业面源污染、落实耕地司法保护、参与乡村基层治理等方面,精准监督,能动履职,尽我所能做好乡村振兴和种业司法保护各项工作。依法惩治涉农涉种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加大涉种子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强化涉农涉种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民事检察监督涉种案件的调解力度,推动落实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涉种子领域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开展涉种子领域行政检察走实走深。稳步开展涉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涉农涉种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重点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三要加强协作,营造种业安全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多方协作,形成保护种业安全的合力。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及时反馈案件线索,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涉种领域诉源治理,建立与种子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不断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引导种业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守法经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种业安全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张建春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肃州区农业农村局、肃州区玉米种子协会和肃州、玉门、瓜州三个基层院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实地观摩肃州区种子产业园,观看肃州区检察院种业司法保护专题片,并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