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酒泉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传达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交流2018年全市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建春主持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晓英出席会议,市院机关全体干警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民行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全体参会干警观看了微电影《守护祁连》
随后,张建春副检察长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精神。
肃州区院、敦煌市院、金塔县院、肃北县院先后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俞新民检察长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日益提高、营商环境日益优化、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日益增强的新形势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而公益诉讼,作为新增职能,工作理念、办案模式、舆论共识、社会理解等方面,正处于摸索前进的阶段,发展和提升空间很大。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破除“重刑轻民”传统思想,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显着成效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俞新民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聚焦民生关注、服务保障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且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在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方面,要着力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风险防控和息诉止访工作贯穿民行检察工作始终;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要加强对涉及非公企业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涉企案件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在绿色发展方面,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注重利用诉前程序,督促、支持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申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要加强对黑恶势力因高利放贷引发的民事案件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背后腐败问题线索;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要围绕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党委政府关注、人民关心的热点领域,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高度关注祁连山生态环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俞新民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敢于监督、依法监督的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精准规范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五个理念,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多元化和公益诉讼一体化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刚性,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板块工作创新发展。各基层院“一把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担当,带头学习,带头办案,靠前指挥,统筹协调;针对民行检察部门及公益诉讼队伍薄弱的现状,各基层院要提前谋划,优化结构,选齐配强人员,增强办案力量。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素能培训、岗位实训,打造一支干净、忠诚、担当的民行和公益诉讼工作队伍。
下午,各院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张建春副检察长通报分析了2018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学习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板块重新划分后带来的新挑战,明确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作为,把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突破基层整体工作瓶颈的有力抓手,厘清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准确把握监督重点,补齐自身短板,着力配齐配强民行检察队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力推进酒泉民行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