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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咬耳朵”,谨防“节日病”
        时间:2019-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和“节日病”发生,2019年新年伊始,酒泉市检察院纪检组就分岗位、分类别、分批次有针对性地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廉政风险防控关键岗位负责人开展了廉政提醒约谈。 

           

          约谈中,纪检组长组织大家重温学习了《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和省检察院、市纪委监委关于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整治“节日病”的“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严防“四风”问题和“节日病”,要求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警觉性。尤其是作为管钱、管车、管物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警觉性履行好岗位监管职责,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二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心。三是要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纪律的执行力。要通过适时走访干警家庭和所在社区,了解检察人员在八小时以外遵规守纪情况,形成家庭、社会助廉合力。 

          在对各业务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提醒谈话中,王晓英组长点评了各部门报送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要求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以敬畏之心扛牢主体责任,以务实之策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岁末年初工作总结,进一步梳理健全检察权运行风险防控清单,强化管理的底气、勇气和正气,真正做到敢管、会管、能管和严管厚爱。 

          提醒谈话分三批次进行,共约谈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33人,起到了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进一步压紧了主体责任,夯实筑牢了干警廉洁过节的思想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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