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贯穿检察工作的一条红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注重网络宣传与舆情监管,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检察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检察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政工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坚持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检察文化领域和思想政治工作阵地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案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悉心引导。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十九大精神学习班、上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手抓,为全体干警配发学习资料,不断优化干警日常学习的便利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每周一、周五的“固定学习日”、党团组织活动日等平台,强化全体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教育、法治教育及警示教育。
认真学习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通过对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的剖析,督促干警将廉洁从检各项规定铭刻于心。组织干警参观铁人王进喜故居及纪念馆,集中品赏《周恩来的家风家规》和《梁启超:一生家国梦 几代赤子情》等专题教育片,要求干警养正家风,守正规直,对全院党员干警发出了“以伟人为榜样,树正气、立新功”的倡议,筑牢了抵御贪腐的“防火墙”。坚持节前廉政提醒,及时为干警绷紧“廉政弦”。
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开启“互联网+宣传”新模式,主动加强与《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酒泉日报》和正义网等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适时调整检察宣传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及时报送价值高、特色强的宣传稿件。坚持正面宣传,搭建良好互动平台,严肃检察新闻宣传纪律,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以实际行动筑牢“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