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清明,又到清明。心祭胜于形祭,让我们告别祭祀陋习,以献一束鲜花、植一颗树木、读一篇祭文、清扫墓碑等方式,来追忆逝者生前的感人故事,传播英烈留下的家风家训,充分表达对亲人的思念、感恩和敬仰,还气清景明于清明节。”这是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4月4日这天收到的一条廉政提醒短信。
清明节前夕,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部门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向市院机关70余名党员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大家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实施办法,清扫思想灰尘,涵养良好家风,清清爽爽过节,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吹起了一股清廉劲风。
同时,纪检部门还会同院工会、妇委会向广大干警及家属发出了“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倡议书,倡导文明、安全、环保祭祀,倡导厚养薄葬,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