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兰州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并就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酒泉市院、肃北县院作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酒泉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检察院生态环保检察决策部署,将生态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酒泉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强化生态导向,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以硬招、实招强化生态环保检察工作责任,将生态检察作为落实政治担当和检察自信的民生工程推进,探索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多渠道拓展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检察监督空间。二是强化生态监督,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结合省院部署开展的祁连山保护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摸排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意见,跟踪监督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强化生态治理,促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综合运用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
肃北县院从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确保检察监督实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行确保受损生态修复、汇聚执法司法合力提升办案综合效果等三个方面交流了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