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效祖在酒泉市检察院送呈的《关于对酒泉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总结》上,作出批示:本次巡回检察工作扎实,效果很好,找到了问题和短板,请酒泉监狱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力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请检察院在整改一段时间后,可以“回头看”,帮助整改到位。
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酒泉市院党组高度重视,高站位谋划推进,加强与监狱沟通协调,对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凝聚各方合力,全力推进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酒泉市院党组将巡回检察试点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班子成员齐心协力、相关业务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上级院关于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工作推进清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效祖对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出席动员会并提出具体要求,先后2次作出专门批示,确保了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凝聚思想共识。组织召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动员会,协调与监狱、驻狱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巡回检察工作保障措施》和巡检期间注意事项,并就监狱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及解决的办法进行深度沟通,努力将各方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部署上来。酒泉市院党组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自我加压,系统学习《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目录》和省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为试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办案力量。根据酒泉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现有人员情况和酒泉监狱押犯特点,组成两个巡回检察办案组,担任巡回检察任务的办案人员采取交叉形式,对接触到具有专业性的检查内容,邀请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参加巡回检察。加强办案和线索管理,巡回检察组只负责对监狱进行全面检察和重点检察,对巡回检察期间发生的罪犯死亡、重点事故等案件线索均由部门专人统一登记和受理,并确定员额检察官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亦如此办理。这样既加强了案件管理,防止线索丢失、顾此失彼,同时也整合优化了办案力量,克服了过去日常派驻检察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是注重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开展。对外加强与监狱衔接,建立与监狱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不断健全监狱检察工作机制。对内制定巡回检察工作制度,设立巡回检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监狱指定一名常驻联络员,保证与监狱日常沟通、巡回检察官办案组之间工作有序衔接。进一步完善约见检察官制度,采取服刑人员约见检察官在监区统一登记、将书面约见申请投放到举报箱或由服刑人员亲属转达等方式,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实现了罪犯控告申诉工作模式由办事向办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