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下午,随着市检察院干警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专网在全国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进行密码修改、填录报告内容,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也标志着酒泉市检察机关落实公正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线上填报工作正式启动。
近年来,酒泉市检察院把严格执行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作为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有效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着力以“三个规定”制度落实的“小切口”,倒逼规范廉洁公正司法的大问题,经历了零散填报、集中每案、每月必报进而自觉规范填报几个阶段,已经初步形成了“逢问必录”的良好氛围,至2020年底,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填报不当接触或插手、过问检察重大工作96件次,“三个规定”制度“防火墙”作用已初步显现。
落实好“三个规定”,运用好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党内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防止检察机关内部出问题,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要自身硬”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给每个检察干警披上防腐的铠甲”的具体体现。
为了解决“三个规定”重大事项集中填报以来纸质填报存在的泄密可能,以及不够便捷的问题,提高全国检察人员填报的便捷性和统计汇总的准确性,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发了全国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该系统上线后,干警可以将插手、干预检察重大事项的情形或不当接触情形越级直报上级检察机关甚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这将大大消除干警如实填报的思想顾虑,也让“三个规定”制度“防火墙”更加便捷、真实、高效。
据悉,至目前,酒泉市检察机关包括工勤、聘用借调人员在内的361名干警已全部完成了线上身份注册和系统密码修改,部分人员还完成了首次线上填报。在今后的系统运行中,检务督查部门将与信息技术部门密切合作,及时处理在系统操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确保系统正常顺利使用,也确保全体检察干警披好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