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听证工作,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转发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办案指引》,规范公益诉讼听证工作。
《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听证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动员部署,实现听证全覆盖。要求各院公益诉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突出听证重点,推进听证常态化。充分发挥听证在办理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作用,避免“为听证而听证”、“凑数”、“走过场”等不良现象。三是完善制度机制,保证听证规范化。要求各院公益诉讼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细化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范围、听证程序及听证保障等内容,充分利用相关设备对书面、视频证据材料进行现场示证,并向社会直播案件公开听证过程,发挥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的力量广泛参与,保障检察听证公开规范、有据可查,推动问题解决。四是加强宣传总结,提高执法公信力。主动与宣传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总结归纳公开听证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
玉门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试点院,结合公益诉讼听证会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围绕业务办理、协调配合、听证流程等关键环节,制定《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办案指引》,确保公开听证工作有序推进。酒泉市检察院向各县市区院公益诉讼部门转发《办案指引》,供各院参考借鉴,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工作。
截至目前,酒泉市检察机关共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4次,涉及公益诉讼案件16件,达到了预期办案效果。下一步,酒泉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落实“以公开促工作、以听证赢公信”的理念,积极稳妥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