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援助藏区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对口援助院的业务水平,近日,根据《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碌曲县院业务交流援助的意见》安排,我院抽调两级院刑检部门业务骨干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业务交流援助活动。
在碌曲县院,交流援助干警与碌曲县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拉目对酒泉市院派业务骨干赴碌曲县院开展业务援助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碌曲县情、院情、上半年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酒泉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赵雪征表示碌曲县检察院刑检业务各项指标排名全州第一,许多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也为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参考。会上,赵雪征同志简要介绍了我市刑检、未检工作整体情况,并重点对我市肃州、玉门提升不捕不诉率、开展未检工作等方面的有益探索进行了交流。参会人员就如何更快转变司法理念、服务中心大局,如何更好做优刑检业务数据、落实“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各项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后,双方刑检部门就捕诉标准、部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探讨交流,并在阅卷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建议。期间,还对各自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交换了意见。
此次业务交流活动是推动我院对口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的有益实践,对加强双方了解、促进共同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院将按照省院对口援助要求,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指导,大力推行线上咨询、网上信息共享、案件远程研讨、“疑难杂症”视频会诊等方式,在互学互通中促进交流、共同进步,有的放矢的做好各项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