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2022 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情况的通报》,酒泉市检察院办理的酒泉市农合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获评全省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办理的杨某与吴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获评全省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法律文书。
2022年以来,酒泉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严格按照省院党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和市院党组“一四五”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以精准监督理念为引领,
紧紧围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三大核心业务统筹各项工作,在加强全面监督的同时,注重办好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推动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提升和导向转变。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加强案例学习和撰写工作,将典型案例作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2022年4月,酒泉市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培育和总结报送工作的通知》,就加强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培育和总结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案例和检察信息报送工作。2022年全市两级院共撰写报送民事检察案例27篇,在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两微一端”等刊物发表工作类信息89篇,其中检察日报刊登办案故事2篇,信息动态5篇,最高检六厅刊登《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胜诉不退费”类案检察监督工作报告》,拍摄《不翼而飞的百万遗产》办案视频一部,参加了第四届“陇原剑”杯平安甘肃“三微”作品网络展播。
下一步,酒泉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培育典型案例为方向,以求极致的办案标准和工作作风,着力强化办案规范,全力提升办案效果,切实将“三抓三促”行动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