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里县检察院聚焦数字赋能检察工作,利用大数据探索打造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涉案财物共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法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整合与数据共享交互、业务协同办理。
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主要是基于业务协同实现各政法单位间刑事案件跨部门移送,节约办案时间和成本。该院依托该平台,实行“双轨制”、“单轨制”并行的办案模式,在充分利用共享电子卷宗和案件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强化与公安、法院各个办案流程节点的文书交互。在单轨制试点的基础上闯新路,敢为人先,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审查逮捕案件电子卷宗数量在600页以内、审查起诉案件电子卷宗数量在300页以内的简单刑事案件,采用电子卷宗网上单轨制办理,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单轨制。从2020年建成跨部门大数据平台以来,该院运用平台受理单轨案件1020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322件,审查起诉案件698件。电子换押446件732人。涉案财物共管平台在公、检、法三方共管基础上,将涉案财物通过系统线上移交,但实物仍然保管在涉案财物共管中心,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实时、全流程监督。该院通过平台实现动态监督,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对公安、法院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以及管理、处置进行全程监督。自2021年下半年运用该平台以来,管理系统成功入库有涉案财物的案件15件,共29个物品,实现“数据多跑路、办案人员少跑腿”,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倒逼办案规范,提升司法办案水平。